攸县安排部署腊制品专项整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加工经营使用无标识腊猪肉制品的通告》(株政告〔2013〕3号),进一步加强对我县腊制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管,规范腊制品市场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餐安全,我县开展了腊制品专项整治工作。11月18日,县食安办召集质监局、药监局、工商局、畜牧局、商务局、公安局、市场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共商良策,确保我县腊制品市场的安全、有序。会议上,县人民政府办副主任、县食安办主任曾叶新要求成员单位各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广泛发动和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全县范围开展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摸清腊制品加工、经营户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对企业、单位集体食堂、学校食堂的采购和使用腊制品的情况进行详细了解。按照重点整治内容对重点对象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照加工、销售腊制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腊制品的违法行为。
安排部署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