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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学校及学校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nyx.gov.cn 更新时间:2013-12-20 访问量: [打印] [关闭] 字体大小:

各工商所:
现将《学校及学校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4月10日


                                                        
                                                        
     为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保障学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食品消费安全,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县局决定从4月10日至6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校及学校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全县广大师生食品消费安全为目标,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严查过期、三无、霉变等假冒伪劣食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努力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师生及学生家长的食品安全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学校周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经营者和监管者的责任;促使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广大师生的食品消费安全感显著增强。
三、整治范围
全县各类学校及学校周边500米内的食品店、现场制售食品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和流通类食品摊贩(以下简称食品摊贩)。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4月10日—16日,各工商所要对辖区内的学校校内商店和校园周边的食品店、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以及课间餐(牛奶、面包等食品)供应商进行调查摸底,并建立登记台帐,将电子表格(见附件1、附件2)于4月17日前上报县局食监股。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8日—6月17日,对学校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店、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进行检查、指导和规范,该取缔的必须取缔,该整改的必须整改,该查处的必须查处,该下架的必须下架,该移送的必须移送。
(三)检查总结阶段:6月18日—25日,各工商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和总结,届时 ,县局将与食安办一起对各所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五、工作措施
(一)检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对全县范围内的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的食品店、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检查学校内和学校周边的经营者是否证照齐全,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相关证照是否悬挂,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对食品小作坊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限期到所辖工商所办理;对食品摊贩指导其到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食品摊贩登记卡;课间餐供应商须到所属工商所进行登记备案,主体资格不合法的,必须依法查处并将情况反馈给教育部门。
(二)检查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大对学校周边的食杂店、小卖部的监管力度,认真检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查看商家是否向上一级批发商索要内容与格式规范的供货凭证,是否按要求将有效票据装订整理,妥善保管;检查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在售食品信息与进货台帐登记内容是否一致;对来源不明、无合格证明的食品一律下架退市;课间餐供应商还须每月将供应的食品检测报告主动交所辖工商所备案。 
(三)检查食品质量。全面检查校内外食品店所售的商品,检查其生产日期、保质期、营养标签、配料表、生产厂家等商品信息,对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及标识不清食品等行为要严厉查处。同时,各工商所在6月1日前必须对校内外所售食品进行一次抽样送检,抽检样品不少于10个,重点抽检儿童食品、乳制品、冷饮、饮料、麻辣休闲食品、糖果、方便食品、小作坊现场制售食品、膨化食品以及食品包装,重点检测食品添加剂、致病微生物、重金属等项目。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要依法下架退市,并追根溯源,对销售不合格食品的经营者要进行严惩和曝光,相关检测信息要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等六部门印发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抽样检验信息通报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严格执行抽样检验信息通报制度。
(四)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通过开展互动性和趣味性的专题知识讲座、印制图文并茂及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小常识手册》、制作创意性和知识性的食品安全宣传画、传唱朗朗上口的食品安全儿歌等形式,引导中小学生树立科学、安全、理性、绿色、节俭和文明的消费理念,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让校园食品安全教育深入人心。各工商所明确1-2名工作人员为辖区学校联络员,公布联系方式,配合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消费维权工作。同时,对辖区的每所学校要加强社会监督,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箱、电子邮箱等方式,发动社会各界监督食品经营活动,举报违法违章经营行为,为保障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6月份,各工商所可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家长、学生对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店进行检查。
六、整治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全局2013年度十大“亮剑行动”的重要内容,也是2013年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关系到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工商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实行专项整治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对整治不力,责任心不强,导致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件的,县局会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二)明确措施,狠抓落实。各工商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及学校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将整治任务层层分解,狠抓落实,不得走过场,不得敷衍塞责,整治必须有成效、有亮点、有创新、有影响。本次专项整治成效将纳入年度工作考评内容。
(三)加强协调,认真总结。各工商所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食品消费安全。5月20日前上报抽样检测报告、抽样检验工作统计表和抽样检验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附件5),6月2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统计表(见附件3)、宣传报道和整治工作图片(4张),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县局。

附件:1.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摸底表
2.学校课间餐供应商摸底表
3.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4.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统计表
5.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