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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年“两会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nyx.gov.cn 更新时间:2013-12-20 访问量: [打印] [关闭] 字体大小:

各、股、所、队、室:
  2013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下简称“两会”)即将召开,为确保 “两会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根据县食安办《关于加强人大、政协两会及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攸食安办发〔2012〕9号)的要求,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饮食安全,确保食品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制定攸县质监局2013年“两会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食品市场体系为目标,切实加强“两会两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深刻认识领会“两会两节”期间抓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职责、明确责任,确保“两会两节”期间社会稳定和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攸县质监局“两会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小组。
  组   长:谭伟荣
  副组长:唐新飞
  成  员:罗志武、陈兵泉、陈智群、周仁芳
  工作小组要明确各人任务,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措施保障到位、督促检查到位,不留空档,监管有效。
  三、工作的内容及重点
  在株洲市质监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部署“两会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结合元旦、春节期间人民群众集中消费的特点,针对当地食品生产加工行业的实际情况和薄弱环节,周密部署,严格把关,切实保障“两会两节”期间食品安全。
  (一)集中力量,严管重点。针对节日期间人民群众消费的热点食品,结合正在开展的腌腊肉制品等节令食品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强对薄弱环节及“两会两节”期间热点消费食品生产企业的重点监管,严厉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二)严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在监管工作中,凡发现质量低劣、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食品,要责令生产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并必须整改合格才能同意其恢复生产,对不合格食品,要严格防止其流入市场,产品已流入市场的,责令企业立即收回已售出产品。
  (三)落实各项监管制度。一是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度,要组织好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共同开展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事件管理制度,完善各项预案,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要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和迟报漏报责任追究制度;三是落实信息通报制度,对于查处到的涉及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该通报的必须通报,该移交的必须移交;四是落实好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对食品投诉必须及时处理,对节日期间出现的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市质监局、县政府报告,同时通报县食安委及各有关部门,因迟报、漏报、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四)严格巡查。巡查中一定要严查企业产品包装情况,弄清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包装是否获得生产许可证,是否使用非食品包装材料;二要进一步加大饮料、乳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糖果等节日市场热销产品的监管力度,及时掌握食品安全动态,发现问题坚决严肃查处;三要严查企业产品标签标注情况,弄清是否存在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短斤少两等情况,及时纠正不规范标注,打击标签欺诈行为;四要严查企业使用原辅材料的情况,弄清是否滥用食品添加剂,是否违禁添加非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检查中既要防止已出现过质量问题的再发生,又要注意发现食品生产加工中新的安全隐患苗头。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整治时间:(2012年12月23日-2013年2月20号)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精心部署(2012年12月23日-12月31日)。组织开展摸底调查,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狠抓落实,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集中整治(2013年1月1日-2月15日)。按照整治方案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开展各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整章建制(2013年2月16日-2月20日)。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重点企业的日常巡查。对节日消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加大巡查力度,着重对企业生产场所卫生条件、添加剂使用情况、成品出厂检验情况进行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违法情况的及时移交稽查部门。
  (二)加大节日食品的抽查力度。结合县食安办《关于加强人大、政协两会及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质检机构认真做好辖区内有关产品的抽样和检验工作。按规定及时出具检验报告。
  (三)严厉打击违法食品加工行为。凡发现无证生产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的,应迅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进行立案查处。


                                                                 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