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进一步加强“五小行业”的管理,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食品生产、产品质量、计量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标准为依据,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为目标,针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食品加工小作坊经营活动中亟待整治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为攸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与各街道办事处和其他职能部门紧密配合,整合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通过专项整治,有效规范食品加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攸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具体目标。经过整治活动,确保县内有生产许可证 (QS认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布局设置、硬件设施、环境卫生状况和产品质量符合《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要求,食品小作坊的环境卫生状况和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业人员卫生状况明显提高,行业自律更加规范;协助街道办事处和其他职能部门打击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食品加工的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尤其是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有影响的产品)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有关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规范经营行为,强化自身管理,落实达标任务。会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无证食品生产加工窝点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工作。
(二)对在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环境卫生状况、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记录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取得许可资质的食品小作坊,督促其创造条件,规范其生产行为,引导其达到许可条件取得生产资质。对既不积极配合工作又不积极创造条件的,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13年5月-6月)。对整治区域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逐家逐户调查摸底,对持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情况、无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情况登记造册,建立相关台账,制定《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基本要求》。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7月-9月)。组织各部门执法人员根据摸底情况,按照《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和《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对不合格企业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同时配合相关街镇开展联合执法,最终达到既定的整治目标。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10月-11月)。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加强巡查和督导,重点抓好长效管理,巩固提高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是一项覆盖面广、任务繁杂的工作,与攸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密切相关。局成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谭伟荣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唐新飞和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志武任副组长,各股所正职和食品安全监管股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志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大力度,依法治理。食安股要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在强化行业监管的基础上,依法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整改。对整改工作不配合,整改措施不到位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依法加大整治处罚力度。
(三)加强配合,互相协作。建立各部门间协作机制,统筹协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治工作,各相关业务部门要形成合力。同时加强与相关街镇办事处和其他职能部门的合作力度,开展联合执法,杜绝推诿、扯皮现象,保证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四)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局相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手段,大力营造社会动员、全民参与、人人支持、上下互动的工作氛围,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治工作从思想上深入人心,切实提高整治效果。
(五)总结经验,健全机制。及时总结整治工作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长效监管机制,做到疏堵结合,打击与引导并举,有效解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治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