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第2024-8号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4303231136575-S
样品名称:老姜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标识生产企业:/
被抽检单位:攸县百盛购生鲜超市
二、调查处置情况
经查,攸县百盛购生鲜超市2023年11月2日销售的老姜,经抽样检测,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销售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案发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涉案批次食用农产品的相关资料,事后主动采取措施减轻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等规定,当事人上述行为符合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20元,处罚款1000元,合计罚没款1120元,上缴国库。
三、产品控制情况
当事人将检验不合格的该批次老姜予以下架,同时发布了召回公告。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排查原因是采购过程中未严把进货关,没有做好索证索票等工作。当事人对问题进行了整改,承诺今后一定严把进货关,确保索证索票等工作落实到位。
特此公示。
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