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第2024-11号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A2023-01-J776410
样品名称:罗霄老窖(清香型白酒)
不合格项目:酒精度
标识生产企业:湖南红绸酒业有限公司
被抽检单位:攸县四件宝食品批发商行
二、调查处置情况
经查,2023年9月12日,湖南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在攸县四件宝食品批发商行对湖南红绸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罗霄老窖(清香型白酒)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GB/T10781.2-200《清香型白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生产经营检验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且案发后能够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出厂验检等义务,且当事人案发后能提交整改报告,并认真整改,发布召回公告及时召回不合格产品,并申请免于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基准》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等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依据《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要求当事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三、产品控制情况
当事人已停止销售检测不合格的该批次“罗霄老窖(清香型白酒)”,召回待销售的不合格白酒并与厂里库存的不合格白酒作再加工处理。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排查原因是生产加工工艺作业控制不当。当事人对问题进行了整改,承诺今后一定严把产品生产加工过程管控,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安全。
特此公示。
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