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第2024-15号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一)检验报告编号: 4303240306948-S
样品名称:四季豆(菜豆)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标识生产企业:/
被抽检单位:攸县家联超市有限公司
(二)检验报告编号:4303240306949-S
样品名称:老姜
不合格项目:铅(以Pb计)
标识生产企业:/
被抽检单位:攸县家联超市有限公司
二、调查处置情况
经查,攸县家联超市有限公司2024年3月8日销售的四季豆(菜豆)与老姜,经抽样检测,噻虫胺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及时发布召回公告并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基准》 第十一章第一节第十条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元,上缴国库。
三、产品控制情况
当事人将检验不合格的同批次四季度(菜豆)及老姜予以下架并销毁,同时发布了召回公告。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排查原因是采购过程中未严把进货关,没有做好索证索票等工作。当事人对问题进行了整改,承诺今后一定严把进货关,确保索证索票等工作落实到位。
特此公示。
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