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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第2025-10号)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nyx.gov.cn 更新时间:2025-07-11 访问量: [打印] [关闭] 字体大小: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CJ25040198

样品名称:泥鳅

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

标识生产企业:/

被抽检单位:攸县锦衣味海鲜店

二、调查处置情况

经查,攸县锦衣味海鲜店2025年4月7日销售的泥鳅经抽检,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限量的泥鳅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了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办案人员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据等,积极整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和第三十二条、《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基准》第十一章第一节之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符合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500元,上缴国库。

三、产品控制情况

当事人将检验不合格的同批次泥鳅予以下架并销毁,同时发布了召回公告。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排查原因是采购过程中未严把进货关,没有做好索证索票等工作。当事人对问题进行了整改,承诺今后一定严把进货关,确保索证索票等工作落实到位。

特此公示。

 

 

                              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