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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民政局攸县财政局关于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和农村低保救助水平的通知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nyx.gov.cn 更新时间:2020-09-22 访问量: [打印] [关闭] 字体大小:

攸民发〔202027


攸县民政局

攸县财政局

关于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和农村低保救助水平的通知


镇、街道:

根据《关于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株民发202016号)和株洲市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民生100"工程指标任务分解的通知》(株考发20206要求,就提高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和农村低保救助水平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补贴标准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提高至80元//;农村低保二档标准提高至235//月,农村低保三档标准提高至190//月,确保农村低保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229/月。

二、执行时间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已发放以前月度资金的,从执行时间节点开始补发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提标是加强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提标工作。

(二)加强宣传。各镇(街道)民政部门要重视宣传工作,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属了解政策内容和基本申领要求,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规范管理。各镇(街道)要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公示制度,规范使用"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开展补贴申请,做到方便群众,应补尽补。同时实行动态管理,核准补贴对象,确保精准识别,精准发放,精细化管理。确保圆满完成全县脱贫攻坚任务。



攸县民政局                            攸县财政局

                                 2020年7月10日


 攸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07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