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攸县超群职业培训学校增加职业培训工种的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湘人社规〔2024〕20号)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经审核,同意攸县超群职业培训学校增加职业培训工种无人机驾驶员(初级)、无人机装调检修工(初级)的申请,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人社局反映。
联系电话:24233650(县人社局)。
附件:行政许可决定书
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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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湘人社规〔2024〕20号)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经审核,同意攸县超群职业培训学校增加职业培训工种无人机驾驶员(初级)、无人机装调检修工(初级)的申请,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人社局反映。
联系电话:24233650(县人社局)。
附件:行政许可决定书
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