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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县城区供水准许成本的通知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nyx.gov.cn 更新时间:2024-08-23 访问量: [打印] [关闭] 字体大小:

攸发改价〔2024〕8号


 为进一步推进城镇供水价格改革工作,我局委托湖南天宁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宁公司)于2024年3月-7月期间对湖南攸州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攸州水务)供水价格准许成本进行监审,天宁公司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7年第8号)、《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21年第45号)、《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1年第46号)和《湖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湘发改价调规〔2022〕620号)等文件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了实地走访和监审调查,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攸州水务进行整改并形成了成本监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局组织人员对天宁公司出具的成本监审结论进行了审核,依据《湖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湘发改价调规〔2022〕620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成本监审项目

攸州水务2021-2023年供水价格准许成本监审。

二、成本项目及构成

城镇供水准许(定价)成本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应抵扣的收入。

三、监审结论

攸州水务2021-2023年期间城镇供水准许成本为43135903.18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费为10072354.23元、运行维护费为33066124.15元(直接供水成本为20793612.92元、其他运营费用为12272511.23元)、其它应抵扣的收入为2575.20元;核定供水量为16696203立方米;核定单位平均定价准许成本为2.584元/立方米。

四、有效资本

核定攸州水务2021-2023年期间城镇供水有效资产为70930277.61元。

五、其他

公示期从2024年8月23日起至9月5日止。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监审结论有异议的,请书面实名向攸县发改局价费管理股反映(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和身份)。

联系人:李  兰,联系电话:0731-24259353。

地址:攸县发展中心10楼1030室。

 

 

                                   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23日



 

  

 

 

 

 

攸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8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