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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民政局

攸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民政工作有关政策、规章的实施细则与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办法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核查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生活无着的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实施方案,指导全县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地名的命名、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推行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负责设置地名标志;组织建立、管理地名信息资料和档案;负责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服务机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临时庇护救助工作,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全县养老服务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八)统筹推进全县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起草全县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办法;推进全县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统筹推进全县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十)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负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导监督全县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一)指导开展全县慈善工作和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指导全县革命老根据地的经济开发工作;监督全县革命老根据地开发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四)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审计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十五)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政工股)。主要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局机关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新闻宣传、信访、保密等工作;承担全县民政信息化建设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指导和协调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民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文字综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工资福利的处置等有关工作;负责所属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

负责人:郑唯薇,0731-24222566。

(二)规划财务股。起草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办法;承担全县民政事业经费及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监督;承担全县民政统计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

负责人:邓媚,0731-24213745。

(三)养老服务与儿童福利股。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起草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办法、标准,协调推进全县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社会收养管理工作;起草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办法及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保障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合法权益;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负责人:谢志刚,0731-24213802。  

(四)社会救助股 。承担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工作;起草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救济等社会救助办法和标准;承担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承担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负责人:陈志军,0731-24213891         

(五)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老区事业促进股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指导全县社会组织的执法监督;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协调行政许可和审批工作。起草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组织和指导全县社会捐助工作,按权限审批社会捐助活动; 指导全县革命老根据地的经济开发工作;监督全县革命老根据地开发资金的使用;起草全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办法,承担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人:秦帅,0731-24213751

(六)基层政权社区治理和区划地名股 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表彰;负责农村离任村主干待遇审核、审批发证等管理工作;监督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拟订县本级行政区划规划;依法审核和指导镇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所需的报批程序;承担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指导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审核本辖区地名的命名、更名,指导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县内行政区划图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组织建立、管理地名信息资料和档案;指导地名图、录、典、志的编纂工作;指导地名文化遗产挖掘和保护工作。

负责人:罗清玉,0731-24213749

(七)社会事务股承担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担全县经营性公墓建设的规划、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起草婚姻、殡葬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参与拟订全县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办法和全县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指导推进全县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指导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残疾人社会福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承担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                                           

负责人:肖寿峰,0731- 24213748

二级机构:

(一)攸县慈善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全县筹募善款;赈灾救助,接受、分配、调拨境内外捐赠的赈灾款物;扶贫济困,开展扶贫、救济、抚恤工作;慈善救助,开展安老、扶孤、助残、助医、助学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

负责人:刘亚珍,0731-24335191

(二)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负责本县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全县婚姻登记,补发婚姻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姻。 

负责人:周彪,0731-24213752

(三)社会福利中心 。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孤儿与弃婴收养,家庭无力照管残疾儿童收养“三无”老人收养,家庭无力照管老人收养老人自愿有偿收养,收养对象康复治疗。

负责人:邓军荣,0731- 24222954

(四)攸县救助管理站。提供救助服务,弘扬救助精神。接受流浪救助人员,对流浪儿童提供救助和保护,筹集社会救助资金等相关服务。

负责人:张维,0731-24222954      

(五)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服务中心负责本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负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筹集社会福利资金。

负责人:谭鹏,0731-24222566

             

 


  • 侯曼文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 丁建钦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意识形态、宣传、统战、殡葬、政务服务(收养登记)、营商环...

  • 贺诗煌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政法综治、信访维稳、规划财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安全生...

  • 谢欢华

    县慈善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机关组织人事、党建、工会、青年、妇女、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 郑唯薇

    县民政事务中心主任

    负责政法综治、信访维稳、法制建设、乡村振兴 、驻企、联系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