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友良
东城新区行政发展中心
24256879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攸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政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分析、预测全县经济形势;拟订和实施全县财政管理、改革的制度和办法,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二)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
(三)拟订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
(四)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审批收费项目,参与制订、调整收费标准;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彩票监管工作。
(五)承担全县行政政法、文教、社会保障、农林水、工交商和财政经济发展等各项支出的管理和监督;承担全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贯彻实施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六)指导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监督工作;承担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承担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其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和国有股权管理;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八)承担政府融资与债务管理工作,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九)承担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十)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职责,完善全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机构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务。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攸县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规股)。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与督办;拟订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局机关文电、信息宣传、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应急管理、信访、政务公开、会议组织和其他事务性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财政法制宣传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文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负责人:丁昶辉,0731-24256879
(二)政工股。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党建等有关工作;承担全局工作人员出国(境)有关事宜;承担局机关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陈亚珍,0731-24256862。
(三)综合规划股。承担全县行政机关单位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相关工作;承担全县政府性奖励和待遇管理有关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执行和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承担全县彩票、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库移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对所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管理。
负责人:刘运华,0731-24256896。
(四)预算股。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办理省、市转移支付资金结算;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算。
负责人:王占友,0731-24256888。
(五)国库股。承担县本级国库管理和总预算会计工作;承担集中管理县级财政性资金账户和统一办理财政性资金收付业务的工作;承担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户审批工作;承担县级财政收入的组织协调工作;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决算;编制全县财政收支月报,分析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负责人:彭湘华,0731-24256889。
(六)行政政法股(文教股)。承担行政、政法经费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需要全县统一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承担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承担对所联系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预算执行和决算等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教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及传媒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保障教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及传媒等事业发展的政策;承担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黄敏(男)、刘岳华,0731-24256391、24256856。
(七)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会同所联系部门(单位)分配和管理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等专项支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工作;承担社保基金的财政监督管理;编制县级社保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
负责人:胡仁赞,0731-24256886。
(八)农业股。承担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有关财政支农和财政扶贫政策制度;参与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申报和分配,共同监督资金使用。
负责人:贺志华,0731-24256878。
(九)企业股。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和工业、应急管理、商务和粮食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参与所联系部门(单位)相关专项资金申报、分配和管理工作;组织归口管理的国有企业财务快报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管理制度,参与贷(赠)款项目管理工作。
负责人:单晓英,0731-24256869。
(十)经济建设股。承担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承担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粮油专项收储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欧阳剑,0731-24256853。
(十一)会计管理股。承担全县会计职称报考组考工作,指导管理全县从业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审批全县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研究提出会计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
负责人:罗熹,0731-24256875。
(十二)监督股(绩效管理股)。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
负责人:罗熹,0731-24256853。
(十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股。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监管等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拟订资产清查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国有企业以外的清产核资工作;承担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界定、资产清查、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监管工作,承担纠纷调处、行政仲裁和资产评估项目的合规性审核工作;指导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产权交易事项;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办法;配合有关部门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依法审批政府采购计划并监督实施;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质疑与投诉;依法管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承担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监督政府采购制度和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编制上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负责人:周武、杨军辉,0731-24256865、24256860。
(十四)金融与债务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办公室]。参与制定地方金融工作管理的政策、制度,研究提出促进金融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类企业的财务监管、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融资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公私合作相关制度规定;支持公私合作项目建设,管控项目建设风险;指导全县公私合作工作。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承担政府债务项目的审查、评审和上报工作;监督管理政府偿债资金的使用;承担涉农等政策性保险的相关工作;承担政府信用贷款管理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李乾,0731-24250517。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办公室。承担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人:刘忠健,0731-24256760、24256020。
刘友良
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务、行政全面工作,分管预算股、国库股工作。
余科建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局长、党委书记联系机关党建、组织工作,分管政工股、行政政...
谢成凤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金融与债务股、经济建设股、资产管理股、文教...
陈大平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法规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信息...
江振
党委委员、派驻纪检组长
主管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