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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医疗保障局

攸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并监督、指导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按照动态调整机制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及时组织实施。

(五)贯彻落实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的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协助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执行全省价格信息检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督管理。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做好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宣传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县医保参保缴费等相关工作。

(十一)会同攸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推进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低廉的医疗服务。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攸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一)办公室

工作人员:易明辉(主任)、贺  琴(副主任)、李志勇、刘平平、肖丽娟、蔡慧敏、刘建辉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安全、保密、群团、文字综合、综合协调、文书档案管理、后勤服务、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督查、信访维稳、建议提案办理;承担本单位、本系统相关措施和制度的拟订;受理市(县)长热线及各类网站留言咨询、投诉等案件的办理,统筹协调群众的来信、来访;承担机关财务、政工、党建、工会、监察、驻村帮扶等线上统筹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24312716

(二)医药管理股

工作人员:陈坚强(股长)、刘运新(副股长)、毛遗华、王剑剑、陈治刚、刘桂雄、刘  健、彭世林

工作职责:负责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牵头政策法规线、稽查线以及事务中心审核线开展基金监管审核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管理、监管工作报表、行政备案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检查、监管工作宣传培训、所涉行政执法许可业务层面依规定向外公开公示等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医保专家库的管理;负责涉及医保基金违规违法使用举报投诉的受理、医药机构监管、行政检查、案件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医疗保障系统及信息安全;负责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和备案;承担政策法规、稽查等线上统筹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24312917

(三)基金财务股

工作人员:  玮(股长)、刘  芳(副股长)、何  微、左薇佩

工作职责:负责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算管理方案,做好基金预决算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基金运行情况的分析工作,制定基金运行风险评估报告;负责会计凭证、账簿等档案的归档保管工作;负责医保基金各银行账户及印鉴、票据、网银U盾、开户许可证等管理使用;建立健全基金财务内控制度,并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承担医保基金财政补助资金的申报,医保基金、医疗救助资金用款计划的申报、支出审核、结算、拨付等相关工作;负责定期将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进行审核、对比、分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24332258

二、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股室岗位职责及人员分工

(一)综合股(信息数据中心)

工作人员:  容(股长)、杨  

工作职责:负责事务中心日常运转,承担事务中心文电、宣传、接待、会务、业务档案管理、文字综合、综合协调、后勤服务、经办内控建设等工作;负责联系医药管理股做好事务中心医保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操作培训、信息统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事务中心各项统计报表的汇总和数据的综合分析;负责窗口作风纪律的督查;负责编印对外公布的医保政策、起草相关宣传报道及提炼总结经办典型工作经验;负责协调DRG支付方式改革;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管理工作;牵头中心业务线上组织开展业务“四审”中的复审、交叉审等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24330619

(二)待遇保障服务股

工作人员:谢春花(股长)、陈亦敏、罗艳平、江  婷、刘

艳、欧阳林杜

工作职责:负责城乡居民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两病门诊、双通道药品、器官移植待遇的管理、审核、监督和核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生育保险相关待遇;负责单位参保的申报、登记和核准工作;负责处理单位参保缴费历史遗留问题;联系医保专家对门诊慢特病、双通道、器官移植患者待遇享受资格的评审;负责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和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含灵活就业人员)等参保人员信息录入(动态标识特殊人群身份)和变更登记,联系协助乡镇(街道)开展全民参保工作,对城镇职工医保申请退休进行审核,对接税务部门征缴及个人缴费基数的核对工作,并建立各项征缴信息台账;负责对大病保险合作保险公司履行服务协议情况进行监管和考核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医疗保障工作以及相关报表、数据的统计上报;负责定点零售药店的结算;负责大病保险业务机构垫付报表的收集、核算、付款、清算以及相关报表的填报;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24259193

(三)医疗审核股

工作人员:陈攸凤(股长)、李庆兵(副股长)、刘志宜(副股长)、李兵霞、洪  云、王  艳、蔡春芳、文  珍、周锦芳、宋  佳、李  再、王彩霞

工作职责:负责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签订及履行情况的审核、监督、管理、考核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申报、核算及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四审”中的初审、复审等工作;联系医保专家评审医疗费用及医保报销的合理性;承担商业保险公司招标、监管、考核、清算工作;负责对意外伤害合作保险公司履行服务协议情况进行监管和考核工作;对接法律顾问事务性工作;负责异地就医管理、转诊转院、特检特治的审批管理;承担离休干部医药费管理工作,参保患者回中心报账医疗待遇审核工作;县外意外伤害资料受理、审核;负责医保总额控制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定期与基金财务股、结算股以及定点医药机构对账,建立审核环节相关台账;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24312472

(四)结算股

工作人员:  江(股长)、刘丹妮(副股长)、谢贺丽

工作职责:负责承担结算业务数据分析和对定点医药机构申报医疗费用的复审及结算;定期与基金财务股、审核股核对数据,相关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协助综合股做好相关数据汇总及分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24332259

(五)综合柜台工作人员:

3号台(居民医保):李  淋(A岗)、陈亦敏(B岗);

4号台(改制企业职工医保):叶  婷(A岗)、江  婷(B岗);

5号台(职工医保):谭攸琴(A岗)、谢春花(B岗);

联系电话:24253990

7号台(异地报销):姬小玲(A岗)、李兵霞(B岗);

8号台(异地报销):谭丰毛(A岗)、蔡春芳(B岗);

联系电话:24311472

9号台(“双通道”药品申报):陈亚利(A岗)、刘  艳(B岗);

10号台(大病保险):颜  敏(A岗)、刘  艳(B岗);

11号台(意外伤害报销):刘连容(A岗)、王  艳(B岗)。

联系电话:24232528


  • 杨建龙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医保局全面工作

  • 段 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医保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政工人事、意识形态、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