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钊
联星街道文化路
24339832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一、内设机构设立及职责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及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文件、综合性调研报告等重要材料的汇总起草工作;负责“马上就办”、保密、政务公开、综合性会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资产管理;牵头组织各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负责单位党建工作、妇女工作和工会工作;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对县分局内部考核工作;牵头负责项目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负责人:刘志双:0731-24339832
(二)政工股(监察室)。负责人事、统战和青年工作,负责工资福利、干部培训与考评、人才队伍建设管理、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评聘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局内部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内考勤工作。
负责人:张伟平:0731-24223967
(三)综合协调股。负责起草生态环境综合规划及实施方案工作,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负责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工作;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落实督察反馈意见和交办件的办理;负责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工作衔接;负责权限内行政处罚工作,协调组织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指导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负责法制审核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监督实施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负责综治维稳工作;配合县生环委办相关工作。
负责人:丁方平0731-24339836
(四)环境影响评价股(行政审批股)。负责权限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登记表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权限区域内限批的执行工作;组织办理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牵头核定总量控制指标、排污权指标;负责排污许可证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负责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负责权限内生态环境类行政许可、备案等事项的集中办理等工作;负责环保政务窗口工作;牵头负责“多评合一”工作。
负责人:李新宇0731-24339831
(五)水与大气生态环境股。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及其他移动大气污染源污染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组织编制水功能区划、饮用水源区划、声功能区划。具体核定水、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协调配合河长制开展县城(城市)黑臭水体防治工作。拟订并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负责科技管理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水、气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专项调查评价、预测预警,推生态环境示范技术、示范工程,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负责人:胡建设0731-24211119
(六)土壤与固废环境股。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固体废物、核与辐射、土壤、地下水、重金属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规划及实施方案;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指导协调和监督自然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或配合开展生态示范区、卫生、园林等创建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状况评估;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的落实;负责生态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指导辐射事故的应急与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废弃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辐射安全许可、涉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
负责人:周炜琪0731-24212717
(七)生环委专办。配合县生环委会办公室对接市生环委办开展日常管理工作。配合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生态环境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配合开展县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负责市对县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工作;负责上级交办(转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交办、督办、销号等工作。
(八)(驻村)乡村振兴工作队。负责局(驻村)乡村振兴驻点日常管理工作。
(九)园区服务分中心。按照市局制订的职能职责划分,受市局、攸县分局授权委托工作,牵头负责园区和园区内企业的行政许可、审核、备案、申报登记等服务性工作。
二、局属单位职责
(一)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拟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年度计划;负责对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和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完成环境违法行为案件调查,并监督整改;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和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环境污染纠纷、投诉和生态破坏的调查处理工作;牵头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协调并参与调查处置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事件、生态破坏事件、环境污染纠纷;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和党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与报道工作,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处置与反馈工作;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负责人:吴 祥0731-24227763
(二)攸县环境监测站。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应急监测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环境统计和企业自行监测等工作。
负责人:杨斌0731-24223506
三、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株编办〔2019〕88号)执行,具体由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景 钊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
付荣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主持全面工作。负责意识形态、法制、宣传、综治维稳、清...
苏建成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工会、妇女、机关内务、后勤保障、内部防疫、政务公开...
易建纲
党组成员
负责乡村振兴、垂改、组织、人事、统战、老干、青年、生态创建、...
昊 祥
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主持执法大队全面工作,负责环境监察、环境信访、投诉处置、安全...
杨 斌
株洲市攸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
主持监测站全面工作。负责环境监测、环境统计、企业自行监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