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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nyx-0001/2022-10488 发文日期:2022-04-29 成文日期:2022-04-29
文号:攸政告〔2022〕3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 攸县人民政府

攸县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制造和销售棺木的通告 攸政告〔2022〕3号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nyx.gov.cn 更新时间:2022-04-29 访问量: [打印] [关闭] 字体大小:

 

 

 

ZZYXDR202200002

 

攸县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制造和销售棺木的通告

攸政告〔20223

 

为践行生态、节俭、绿色、环保的殡葬理念,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勤俭节约办丧事,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棺木禁制、禁售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2022121日零时起,在攸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出售棺木。

二、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绿色殡葬,稳步提升火化率,至2025年底,实现我县居民死亡后遗体火化率达到100%

三、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及时排查摸底,并告知辖区内从事棺材制造、出售的相关从业人员和单位做好停产停业工作。

四、自禁制、禁售时间生效起,对非法制造和销售棺木的行为,由民政、市场监管、林业和公安等部门单位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要依法履职,加强宣传,严格执法,对涉嫌渎职、失职、玩忽职守的,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攸县人民政府

2022 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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