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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转发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金融监管局联合发文: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附件为具体内容:
湘民发〔2024〕38号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攸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10日
一审:贺娇雅
二审:贺诗煌
三审:侯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