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人民政府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45号建议的 答 复
攸政字〔2024〕7号
攸县人民政府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45号建议的
答 复
丁喜艳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对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有较好的现实意义,我县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专题调研。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消纳县城因项目建设、房屋拆迁、室内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和装潢垃圾,县城管局按相关规范要求于2022年建成建筑垃圾消纳场一处,总设计消纳建筑垃圾50万吨,每年能消纳当前城区建筑垃圾和装潢垃圾约4万余吨,有效地保证了城区现有建筑垃圾有序、规范收集处理。
我县为积极探索、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2022年3月,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分局、攸发集团等部门单位赴汨罗市、株洲市等地考察学习。通过实地考察、座谈等方式,重点考察了汨罗市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情况,并结合攸县实际情况提出了今后工作方向,即积极引进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的模式并初步与相关企业进行了接触;2023年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消纳场建设纳入《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预留了建设场地,由县城管局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指定了专门的堆放场地,同时加强建筑垃圾乱倒乱堆执法力度,要求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堆放;2024年攸发集团启动了攸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立项,总投资1.29亿元,争取银行融资9000万元;县城管局启动了攸县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总投资1500万元,争取中央政策性补助资金。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建筑垃圾产生端管理困难,由于我县房地产行业经营不景气,如严格要求其将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将进一步加大企业的运营成本。
二是建筑垃圾处理端投入大,县域建筑垃圾量少而较分散,导致投入效益低下,社会资本不愿进入。
三是县级财力有限,若以上两项工作全部由县财政负担,将会给财政带来巨大的压力。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县正全力争取银行融资和中央有关补助资金,若攸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和攸县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更新项目资金顺利到位,预计2024年启动实施,2026年完成。其后,我县将积极探索与社会资本联合开发经营模式,实现建筑垃圾资源重复利用。项目启动前,我县将继续加强对建筑垃圾的源头、运输及填埋的管理,严格要求分类处置,治理乱堆乱倒现象,规范化填埋,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视、理解和支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为我县城市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出谋划策,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办负责人:武挪强
承 办 人:陈义勇
联 系 电 话:0731-24328900
攸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