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人民政府 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60号建议的 会办意见
B类
公开
攸政字〔2023〕3号
攸县人民政府
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60号建议的
会办意见
株洲市教育局:
彭琦彦代表提出的《关于将乡村学校校车运营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单位会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基本情况
2023年,我县共有校车411台,8675个座位,上学期接送学生幼儿共16543名。2022年,我县统筹省级校车奖补资金125万元、县级资金407万元,用于全县校车运营,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乘车学生家庭负担。目前,我县大部分乡镇校车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期1000 元左右。
二、回复建议
彭琦彦代表关于将乡村学校校车运营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实施条件尚未成熟:一是根据今年上学期乘坐校车的人数和收费标准测算,校车公司一年收取运营费约3300万元,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我县财力有限,难以支撑。二是若将校车运营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全县乘车学生人数将急剧上升,按照“校车数量只减不增”的原则,当前的运力会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学生乘车需求,可能引发更多的社会负面反响。综上,我县建议待省市出台相关政策后,逐步推进该项工作。
承办负责人:武挪强
承 办 人:何纲华
联 系 电 话:0731-24222253
攸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