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通运输局 作者: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10-1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攸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自收到《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启动2024年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销号工作的函》以来,我县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污染防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进行专题研究,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和舍我其谁的担当,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问题表述。交通部门绿色交通理念树得不牢。国Ⅲ柴油营运货车仍然存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有油气混合车辆,公路建设过程中发生扬尘,机动车维修和水上交通环保措施相对乏力。
二、整改目标。到2025年底,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新投放一批纯电动巡游出租车,避免因公路建设而发生扬尘,机动车维修和水上交通油污处置能力增强。
三、验收标准
(一)国Ⅲ柴油货车淘汰。查询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网站,属于国Ⅲ排放标准货车。车主需将国Ⅲ货车交售给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企业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车主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车辆注销日期需距强制报废期1年(含)以上,且淘汰时间在政策规定的补贴期内(如2025年12月31日前)。持有《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其及注销证明。车辆需正常报废,非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灭失等原因导致报废,且未获得其他财政补贴。
(二)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辆。油气混合出租车退出营运,新投放的巡游出租车车型为纯电动客车,纯电动公交车全部更新。
(三)公路建设过程中不发生扬尘。制定扬尘防治方案,压实扬尘防治责任,确保在公路建设过程中不发生扬尘。
(四)机动车维修和水上交通环保措施到位。废物处置有资质、有合同、有人员、有设施。
四、整改完成情况。根据中央及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我县扎实推进2024年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国Ⅲ柴油货车淘汰到位。截至目前,已累计淘汰74辆,其中已在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30辆,24辆已申报“两新”补贴,5辆计划今年11月份报废,10辆已经灭失,5辆转入外省外市。
(二)公共交通车辆绿色环保。2025年8月21日,我县新一轮65辆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比亚迪2025款秦EV450)投入营运。178辆油气混合巡游出租车陆续退出经营。华昌公交公司年内更新62辆纯电动公交车、10套动力电池。
(三)公路建设扬尘有效管控。对建设现场、物料运输、原材料存放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采取覆盖、喷淋、冲洗等扬尘防治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扬尘污染现象。对公路进行清扫保洁,今年以来,累计清扫路面33100平方米,对货运车辆脱落扬撒行为纳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路域环境不断改善。
(四)汽修行业治理成效明显。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简称I/M制度),今年4月以来,7家I站共计检测机动车约6700辆,合格率95.1%。两家M站共治理超标排放汽车45辆。不再受理使用油性涂料开展涂装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备案,3家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32家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安装了VOCs治理系统,蓝天保卫战稳步推进。
(五)船舶污染处置积极稳妥。在酒埠江库区和义渡渡口,设置废弃油污水集中收集设施设备。8艘渡船和9艘游船配备油水分离器,机舱配备油污垃圾桶,集中回收废油上岸处理。在洣水两处自来水取水口上下游200米范围内设立了4块警示航标,杜绝船舶污染水源。定期检查检测船舶燃油有关情况。
五、现场核查情况。2025年10月下旬,县交通运输局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座谈、比对、会审等方式,对74辆国Ⅲ老旧营运货车的排放标准、资质证件、补贴申报材料,以及新投放一批纯电动巡游出租车、公路建设工程扬尘管控、机动车维修和水上交通油污等工作处置情况,依法依规,对标对表,进行集中核查。
六、验收销号结论及下阶段工作建议。2024年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经过现场核查,达到销号要求。为巩固工作成果,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以下三点建议:一是国Ⅲ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尽早拨付到位;二是优化国Ⅲ货车报废手续,比如对拟报废的货车不再办理道路运输证等;三是出台纯电动巡游出租车营运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