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统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接受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有序。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攸县统计局办公室(地址:攸县东城新区发展中心主体楼1527办公室,邮编:412300,电话:0731-2422229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通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依托攸县人民政府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攸县统计局政务公开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已开设统计数据专栏,将局有关信息及时公开在对应栏目。公众可以通过攸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攸县统计局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继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同意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年度点工作之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队伍,确保人员稳定性。不断强化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坚持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紧盯统计工作职责,重点报道攸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及时更新网站信息,根据要求做好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工作。2023年未发现重大问题。二是认真按照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五)监督保障。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认识不足、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不够及时等问题。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主动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不断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准确公开统计工作动态,将统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