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规定,现公布攸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攸县审计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攸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社会舆论关注焦点、人民群众关心热点,强化信息公开管理,充实信息发布内容,创新发布形式,严把发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为攸县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社会和舆论氛围。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根据《条例》要求和县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业务工作类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其他信息等。
2、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不断强化制度执行,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有效提高办理依申请公开质量和水平。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三是加强信息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局主要依托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攸州融媒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将落实政务公开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二是加强培训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强化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公开的时效性进一步加强,但在宣传阐释审计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审计工作知识、做好政策解读、讲好审计故事等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强,宣传的方式方法还要不断创新。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进一步加强局门户网站的内容管理和宣传推广,加大法规、政策解读工作力度,促进解读形式多样化,及时、准确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关切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