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攸县卫健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攸县发展中心1226室,邮编:412300,电话:0731--24233690。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我局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统计,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卫健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一)主动公开法定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积极主动公开卫生健康信息,同时对2023年卫生健康领域为民办事完成情况进行了公示。全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卫生健康局子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75条。其中工作动态78条、通知公告56条、政策法规6条、计划规划2条、财政信息1条、人事信息2条、健康教育6条、疫情防控24条。
(二)依法申请公开信息。本年度未收到依法申请公开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网站建设,全面优化更新。积极对网站栏目进行整合和优化。二是严守工作规范,主动及时公开。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真正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全面及时公开各类信息。三是着力宣传引导,拓宽信息覆盖。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公众主动查阅卫生健康领域公开信息。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安排专人负责。明确了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落实信息公开有关事项,并督促下属单位公开本单位信息,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召开工作会议。相继召开了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股室及单位会议,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等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了信息的形式、范围、时限、程序和内容等事项。要求各二级单位要把推行办事公开作为一件大事,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通过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医务人员自律意识和廉洁行医的自觉性,使卫生健康工作更好地为人民健康和经济建设服务。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出台了相关制度,明确了系统下辖各单位的信息公开指标和相关责任,制定了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的管理流程。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及时公布电话,回复审批依申请公开事项。主动向社会各界、服务对象、出院患者发放满意调查问卷,接受社会群众的咨询和监督。二是坚持简化程序、便民高效、规范管理的原则,做好生育服务登记或再生育证办理、医疗机构校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行政审批等工作。根据卫健部门行政审批职责,进一步整合政务中心窗口职能,安排专人负责,要求现场即办,简化审批程序,规范、高效、快捷地办理各类审批。三是及时调整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落实条例的配套制度。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 /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72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5 | ||
行政强制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2.重复申请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3.其他 | / | ||||||||
(七)总计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 | / | / | /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平衡,信息报送还缺乏及时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局门户网站也存在维护困难、技术落伍、安全性不佳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一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与群众生活及民生工程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基础,加强各股室、各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增强信息报送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三是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