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字体:[ ]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主动公开情况。

  1.网上公开主动准确。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群众实际需求,我局积极做好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各类政务信息,保证内容详实,服务群众主动到位。2023年度,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23条。

  2.互动信息回复及时高效。

我局扎实做好县长热线(信箱)等事项的办理工作,力求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2023年度,抓好“马上就办”政务平台及“12345”县长热线(信箱)平台收到的咨询、意见、建议和投诉件的办理,每个工作日定时查收信件,并做好登记、分办、催办、督办工作。承办县长热线(信箱)共计352件,办结352件,办结率100%;信访件25件,办结25件,办结率100%。

  3.民生类信息重点公开

  不动产登记有关公告508条,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23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5条。已按期高质量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门户网站,网站建设由攸县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我局仅负责运营。

 

  (五)监督保障

  我局所有上传到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由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审核及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4.61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25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推进、指导、协调、督查局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中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新媒体应用度仍不够完善,公开形式、内容单一等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全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时深度不够、内容不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上述不足,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意识,不断探索、丰富内容、创新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一审:欧阳雄

二审:肖振军

三审:颜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