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网岭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编制而成。全文总共分为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攸县网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攸县网岭镇人民政府,邮编:412300,电话:0731--2480131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网岭镇始终将主动公开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方式。2023年,网岭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网岭镇线上线下未收到相关信息公开申请,全年依申请公开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日常工作由党政办负责。二是强化信息公开责任。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政务信息。明确"谁公开、谁负责,谁发布、谁审核"原则,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真实性。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利用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陆网站,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进行查询。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以及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受理机构、申请程序,公布政府信息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方便广大群众和法人单位对乡镇办事处政务信息的获取。三是加强机制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对近年来制定的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梳理完善,打造长效机制。特别是严格实行信息审批发布制度,明确信息审核发布责任和流程,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五)监督保障。
一是压实责任担子。明确了各站办(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二是建立反馈机制。以攸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增加充实了公开窗口服务类信息,鼓励公众对服务单位和个人进行满意度在线评价、投诉,民意结果直接用于对服务单位和个人的绩效评定。三是注重舆情引导和回应。时刻保持关注和跟踪网络舆情,在特殊时段、特殊事件、主要节点及时发布信息进行服务引导,有效预防不良舆情的发生;对突发负面舆情,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回应,防止舆情扩大和造成不良影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尺度难把握。信息是否公开、政府解读范围难界定,缺乏明确的工作标准和依据。二是公开工作不扎实。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还不够高,基层政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三是完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