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株发〔2024〕8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建筑垃圾处置不规范,株洲市部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企业环境基础设施简陋,缺少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环境严重”
责任单位:攸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开展建筑垃圾回收利用行业整治,提升管理水平,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实行常态化长效规范管理,防止随意倾倒。
完成情况:我县建立健全了攸县建筑垃圾常态化巡查、检查、监管工作机制,形成了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启动并完成攸县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项目规划选址工作和一期堆料填埋区建设工作,切实解决了城区建筑垃圾无处可放的问题。强化执法监管,整改工作开始以来,我县多次开展建筑垃圾集中整治行动共计查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案件2起,开展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清理行动3次,清理随意倾倒建筑垃圾53处,1千余吨。目前已达到整改目标。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7日-3月21日
受理部门:攸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0731-24328900
联系地址:攸县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