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注销登记公告
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现予以注销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攸县自然资源局丫江桥镇自然资源所。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攸县丫江桥镇S204公路与丫严公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731-24713518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证书号 | 面积 | 注销原因 |
1 | 李双龙 | 攸县丫江桥镇联胜村塘弦湾组 | 湘(2023)攸县不动产第0019464号 | 357.39平方米 | 依职权注销 |
攸县自然资源局丫江桥镇自然资源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