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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4-238)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nyx.gov.cn 更新时间:2024-11-29 [打印] [关闭] 字体大小:

  刘钢 严敏  因保管不善,将1000008061号房屋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说明。



         声明人:湖南佰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