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迅速行动 及时处理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
2024年5月12日,攸县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关于“高新区分园(网岭循环经济园)内工厂工业废气和粉尘污染严重,安置区位于循环经济园里面,搬迁过来8年,长期受气味和扬尘(黑色)的困扰。气味和粉尘的主要来源是湖南锦添塑业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化妆瓶盖)和湖南小荷新能源有限公司(主要为石油焦、沥青等物质粉碎和烘干),凌晨和早晨味道特别明显,引人呕吐。诉求:全面彻查循环工业园的所有烟囱”的信访件”后,我县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分工,由分管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丰华带队,组织攸县高新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网岭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对湖南小荷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湖南锦添塑业有限公司所有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核查,对现场发现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立案查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立即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网岭循环经济园所有涉气企业有组织废气、小荷新能源和锦添塑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无组织废气进行执法监测,待出具监测报告结果后进一步进行处理。
攸县高新区和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对小荷新能源和锦添塑业两家企业进行约谈。要求企业积极履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要求网岭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投诉人所在小区(网岭循环经济园安置区)居民做好稳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