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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彭某踦和王某慧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nyx.gov.cn 更新时间:2024-06-24 [打印] [关闭] 字体大小:

【案情简介】

彭某踦与王某慧都在联星街道联星社区书亦奶茶店上班。20231117时许,彭某踦与王某慧俩人正常在店里上班,但没多久,双方因工作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发生口角,随着双方不依不饶的纠缠,进而大打出手发生了肢体冲突。彭某踦用手重重地拍了王某慧的后脑处,随后王某慧到医院诊治。王某慧在医院住院治疗了十五天,出院后在家静养了一个礼拜。自己感觉差不多康复后,找到同事彭某踦,要求其赔偿其医药费和务工等费用。彭某踦认为跟王某慧的小推搡根本不至于要住院这么久还要休息这么久,不同意王某慧的赔偿要求。双方因此一直僵持不下,多次双方的协商一直没有结果。于是,来到联星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求处理。

 

【调查与处理】

    1月17上午,当事双方来到了联星街道调解委员会,要求人民调解委员会出面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调委会工作人员在认真倾听双方的阐述和诉求后,让双方填写了调解申请表并进行了调解登记。并告知双方下午过来进行调解。

在当事人双方离开后,负责此次纠纷调解的工作人员迅速来到彭某踦与王某慧工作的书亦奶茶店认真实地的了解了案情和具体情况,对其他同时进行了谈话了解,同时在奶茶店现场了解了彭某踦与王某慧双方意见和想法。

1月17下午,联星街道人民调解委员召集当事人和奶茶店店长开始组织调解。调解开始后,调解员认真听取了当事人双方的事实阐述、诉求表达。在双方辩论、举证阶段,由于彭某踦一直不承认王某慧伤情有这么重,需要住院这么久,一直不同意赔偿王某慧提出的赔偿金额,双方一直来来回回的进行着激烈的交锋。调解员见双方没有妥协的准备,这样持续下去不利于调解取得成功的结果,于是马上宣布调解会中场休息半小时。

在调解会休会期间,调解员对伤者方王某慧方进行了安慰和安抚,并从情理法各个维度帮其分析了此纠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王某慧家属方才缓和稳定下来,并再次征求了她的意见,同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说理。

下午16点,调解会继续进行。但调解一开始,当事双方再次唇枪舌剑,依然是互不相让。此时调解员马上介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深刻阐述和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对本案的责任划分、等实际情况进行了深刻分析解读。按照我们处理过的类似案件进行了讲解。经过多番说理劝导调解,彭某踦与王某慧双方自愿达成了一致赔偿协议,调解成功。

经过调委会成员商议,通过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场签订纠纷调解协议书.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一)彭某踦在派出所调解室当面向王某慧认错道歉。(二)由彭某踦赔偿王某慧叁仟伍佰元¥3500.0,此款用作王某慧的检查治疗等所有费用。(三)双方约定此纠纷一次性调解解决,双方不再因此事向任何一方主张任何权益

【法律分析】

   对于此类由于轻微伤害引发的案件,我认为在调解中应掌握12个字,即“以心换心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只有这样,才能使调解工作事半功倍,妥善解决当事人的争议,化矛盾于无形。

    一是以心换心。一个人被人家殴打并受伤,这事在谁来说心里及其不舒服、心如刀绞。当他们认为找到了事故发生理由的时候,有人失去理智,一时冲动是在所难免。在这种状况下,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如何跟双方当事人特别是本案中受伤一方本人或者家属接近,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渠道,关键是掏出心来换取信任。尤其在伤者或者家属情绪激动,内心受到极大波动的情况下,更需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让他们感觉到真情在、道德在、正义在,从而看到解决纠纷的希望。

    二是以理服人。在双方当事人对客观事实没有异议的基础上,应该依法循规讲清道理。就本案而言,彭某动手打人是造成王某慧受伤的直接原因,存在主要的过错,所以王某慧是法律保护的弱者,而彭某踦的损害行为得不到法律支持,因为法律保护的是合法权益。通过讲事实、摆道理、明法律,从而纠正当事人的认知偏差,转化当事人的冲突心理。在博得当事人信任后,更需要我们和风细雨式的劝导,促使当事人之间达成共识,为调解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以情动人。如果说我们面对的是一起可以避免的伤人案件甚至死亡事件,那就应当值得反思,痛定思痛,作为一级组织、一个单位、一个自然人,该想的想了没有,该说的说了没有,该做的做了没有。如果你都尽到责任了,出现这种难以预料的后果也就问心无愧。

从调解角度来讲,我们依法调解,情理并举。我们在第一时间介入本案,尽可能消除三方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我们坚持查清事实,依法调解,情理并举,不厌其烦的做协调工作,积极取得当事人的信任,使纠纷当事人对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予以理解、支持与肯定。我们还掌握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寻求纠纷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点,合理分配责任,使当事人都能感受到人民调解的公平与公正。

典型意义

   此类工作中同时间的口角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比较多,身为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