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 县 人 民 政 府 行政复议决定书 (2024)攸政复字第8号
攸 县 人 民 政 府
行政复议决定书
(2024)攸政复字第8号
申请人蓝某。
被申请人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在12315平台对其投诉的回复,于2024年2月18日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4年2月23日受理,适用普通程序依法进行了审查,现已复议终结。
申请人称:本人因为生活所需2024年1月5日在某电商平台(京丰种业)店铺,购买了“高产油菜籽种子大全”耐高温杂交矮杆耐寒抗倒油菜花种籽榨油用,到货后发现存在欺诈消费者虚假宣传的问题,该网店销售页面里面有宣传发布作科学上无法验证的断言:致富加油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三条及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此行为属于虚假宣传,已然构成了欺诈行为。申请人将此案通过12315平台反馈到被申请人,要求其协助申请人跟经营者协商调解,被申请人回复“经查,关于你投诉湖南省株洲市攸县联星街道胜利社区杂华商业广场4栋1719号攸县泓均种业店在某电商平台店铺宣传界面上标注“致富加油站”字样,经核该广告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禁止发布的情形”。申请人不服该回复,认为被申请人并未妥善处理该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商家应为此承担赔偿责任。综上,被申请人草率作出的回复是对此投诉的不负责,没有依法办事,实属玩忽职守,包庇纵容,严重渎职行为,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于2024年2月6日在12315平台作出的告知内容。
被申请人称:2024年1月15日,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在12315平台的投诉,称其在某电商平台京丰种业店(营业执照名称为:攸县泓均种业店,以下简称被投诉人)购买了“高产油菜籽种子”,该网店销售页面上有“致富加油站”的宣传用语,申请人称该宣传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属于虚假宣传,要求被投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对其进行赔偿。被申请人于2月6日通过12315平台向投诉人反馈了投诉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审查认为:被投诉人网店上展示的“致富加油站”商业广告用语,未在所售商品(油菜籽种子)的品种名称、生产性能、生长量或者产量、品质、抗性、特殊使用价值、经济价值、适宜种植或者养殖的范围和条件等方面作科学上无法验证的断言,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该广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虚假广告情形和第九条禁止发布的广告情形。综上,敬请复议机关驳回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经审理查明:被申请人于2024年1月15日收到申请人在12315平台的投诉,申请人称其在某电商平台京丰种业店(营业执照名称为:攸县泓均种业店,以下简称被投诉人)购买了“高产油菜籽种子”,该网店销售页面上有“致富加油站”的宣传用语,申请人称该宣传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属于虚假宣传,要求被投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对其进行赔偿。申请人在收到此投诉后,经过审查认为被投诉人网店上展示的“致富加油站”商业广告用语,未在所售商品(油菜籽种子)的品种名称、生产性能、生长量或者产量、品质、抗性、特殊使用价值、经济价值、适宜种植或者养殖的范围和条件等方面作科学上无法验证的断言,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该广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虚假广告情形和第九条禁止发布的广告情形。被申请人2024年1月22日于12315平台告知申请人已受理投诉,2024年2月6日向申请人反馈了投诉处理结果。
本机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本案中,被申请人在2024年1月15日于12315平台收到申请人的投诉后,1月22日告知申请人已受理,2月4日反馈办理结果给申请人,符合法定程序。申请人投诉的事项,本机关认为被投诉人在网站宣传界面标注“致富加油站”的行为属于对消费者的美好祝愿,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内容,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案证据事实清楚,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职责。综上,被申请人于12315平台作出的回复内容,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复议决定如下:
维持被申请人2024年2月6日于12315平台对申请人作出的回复。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醴陵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攸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