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攸县水利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攸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攸县发展中心水利局3A12室,邮编:412300,电话:0731-24230263)。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保证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表,及时调整并长期公开领导分工、部门职能、内设机构及职能、人事任免等信息,及时更新发布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信息,及时公布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及时发布局工作动态及公告公示等信息。在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年度暂无。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二是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对发现有误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及时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澄清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水利信息化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建设。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对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把握信息的时效性和真实性,杜绝虚假信息和失真信息,规定了信息发布均须经领导审核才能发布,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 /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 ||
行政强制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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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更新相对滞后,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对相关水利建设信息不够丰富,各股室站所报送信息的积极性还未充分调动起来,内容有待深化。
2、改进措施:一是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日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总结经验。二是进一步丰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和新闻宣传,调动局股室、水库站所干部职工报送信息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攸县水利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