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攸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攸县发展中心11楼1130办公室,邮编412300,电话0731-24329751)。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攸县文旅广体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条。其中通过攸县政府门户网、攸县新闻网、攸州手机台等平台公发布政府信息262条;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设有窗口、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受理审批事项54件。同时,积极探索利用手机报、微信等信息公开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有关文件要求,建立起“统一受理、部门办理、统一回复”的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020年度,攸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未受理关于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咨询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全面加强对局公开信息的审核与把关,建立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强化信息保密审查,提升信息发布规范。对局门户网站和业务信息系统实行7×24小时监测,对发现的网页显示不正常、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存在错链和断链等问题,迅速进行整改。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分类、分阶段开展网站栏目更新情况自查,并督促相关责任股室及时完成更新任务,不断提高网站运营管理水平。
(四)平台建设
2020年,我局在正常做好政府公开网站维护的同时,着力打造了“攸县图书馆”、“攸县文化馆”、“攸县博物馆”等微信公众号作为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更新公众号内的相关内务,方便更多市民。
(五)监督保障
我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并认真执行,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3 | 29 | 5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75600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够健全;二是无专职工作人员,把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不强,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三是部分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1、进一步加强《条例》实施工作,努力创新,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2、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3、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建设。继续加强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多种方式持续深入地做好《条例》学习培训工作,提高经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