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攸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攸县政务中心3楼303办公室,邮编:412300,电话:0731-2431271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攸县医保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扎实推进推动医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一)主动公开。今年以来,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75条,通过网络、信件、电话等方式受理各类服务事项89件。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县医保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单位负责人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力争将医保相关政策及工作动态等做到全面公开。
(四)平台建设。严守工作规范,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我们做到: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
(五)监督保障。明确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和责任,遵循“谁公开,谁审查”原则、事前审查原则、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原则,对拟公开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存在问题: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但和上级要求及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在公开事项的时效性、公开方式的便捷性、公开内容的丰富性等方面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主动向社会公开;二是拓宽公开渠道,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丰富的形式和平台;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为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和纪律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