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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纪要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nyx.gov.cn 更新时间:2013-04-26 访问量: [打印] [关闭] 字体大小:

 

2013 年3月20日 下午,受县长龚红果委托,县委常委、副县长陈可勇在县规委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就相关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议,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关于凯顺新城规划建设方案。 会议审议认为:1、建设单位报送的两个方案都还需完善,鉴于方案一目前有利于解决主出入口的问题,原则同意在方案一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2、方案一必须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完善:一是开发商必须就贯穿御景豪庭小区的出入道路,与御景豪庭小区业主充分协商并达成协议,如达不成协议则该方案需重新审议;二是L形临街建筑面宽较长,应在中间设置敞开式出入口;三是高层建筑面宽较长,应按规范要求错开设计;四是尽量增加配套停车位,确保满足出让时规划条件的要求;五是补充完善亮化、绿化设计方案,增强方案的可操作性。
二、关于柯迪皇廷二期规划建设方案。 会议在听取了设计单位的方案介绍后认为:该项目地处皇图岭镇新区范围内,项目规划方案应与整个新区规划统筹考虑,因此,该方案暂缓审议。
三、关于棚户区改造一期规划建设方案。 会议在听取了设计单位的方案介绍后认为:1、鉴于县房产部门已就该方案与相关拆迁安置户进行了前期沟通,且同意按该方案进行安置,原则同意该方案,超出出让规划条件的超容面积应按相关要求补交出让金;2、方案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一是一、二期棚户区改造规划建设方案统筹考虑,可一次规划,分期实施;二是该方案必须结合原拆迁安置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户型或改动位置,要保证拆迁安置户的合理要求;三是该方案对周边建筑日照影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四是一期出让红线范围以北的部分建筑如纳入一期开发建设范围,则由开发商负责拆迁,拆迁后的取得的土地只能作为绿地,不得建设任何建筑物;五是建筑色彩要与整个滨江大道相协调;3、该项目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并严格把关:一是县国土部门要依法供地;二是县房产部门负责协调解决拆迁安置问题;三是县规划部门要核实规划方案中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确保方案的科学性;4、补充亮化方案,由县城管局把关。
四、关于湘东汽贸城规划调整方案。 会议审议认为:1、该调整方案基本符合第25次规委会议审议要求,原则同意该方案;2、广场设计方案由县规划部门按相关规范要求严格把关。
五、关于县东城新区供水工程规划建设方案。 会议审议认为:1、县住建局要严格按相关规范要求把握水厂生产区工艺流程设计;2、办公用房宜适当调整位置,要确保交叉口的景观效果;3、整个项目必须补充绿化设计方案;4、相关部门要抓紧征地、供地,必须依法供地后才能动工建设。
六、关于县应急指挥中心(消防站)规划建设方案。 会议审议认为:1、原则同意该平面布局方案;2、建筑风格要与整个行政办公区域的建筑风格相协调,并进一步优化;3、补充完善绿化设计方案,适当增加院内绿化面积。
 
参加会议人员:
彭良平 陈可勇 宾玉良 张建良 阳爱平 唐军全
陈亦武 刘晓波 刘德清 陈百忠 王笃祥 张秋良
左桐林 阳红卫 刘国志 单文革 陈高飞 周国尧
刘新春 王雄文 何雪劲  刘湘波 张叶喜 付荣华
欧平凡  张海燕   易见明 刘桂平 夏亦鹏 刘忠良
王小锋 谭 其 罗 鹏 苏彩文
记 录: 皮奇志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