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宝宁寺宗教文化修缮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酒埠江镇基础设施改造设计方案专家评审会会议纪要
攸县宝宁寺宗教文化修缮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酒埠江镇基础设施改造设计方案专家评审会会议纪要
2017年3月17日下午,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室由县住建局副局长荣志刚主持,县住建局、湖南酒仙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专家曹阳、石峰、荣志刚,特邀嘉宾妙开法师参加,召开了攸县宝宁寺宗教文化修缮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酒埠江镇基础设施改造设计方案专家评审会。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 、关于宝宁寺宗教文化修缮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会议审议认为,该方案总体布局较为合理,功能布局较为完善,原则同意该方案。但方案需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1、规划定位。该项目应定位为宗教旅游圣地。
2、规划范围。建议本次规划范围不能局限于规划红线,根据配套设施的要求,可将设计范围扩大。
3、建筑风格。建议采用唐代或唐代之后寺庙建筑风格,不宜采用宫殿形式,建筑色彩应简约。
4、功能布局。加强佛教与道教的融合,并协调发展;增设佛教相关殿堂,满足信徒和游客的各类需求;明确新建建筑和保留建筑之间的功能转换;完善配套设施,增设商业街、禅修功能等设施,体现旅游功能;增设祈福或举行大型活动的场地;完善宗教仪式设计,按照宗教仪式要求设置洗手拜佛、抽签、放生池等仪式。
5、空间设计。整体空间布局,竖向标高自北向南应依次降低,东西向应中间高两边低;增大山门格局;打开南部空间和视线,推掉寺庙南部的山丘;创新禅修区空间设计,要有邻水而居的意境,望山看水,不宜过多采用四合院形式。
6、交通布局。进一步明确游览路线,四个功能区的流线要相对独立;按照消防要求设置消防通道。
7、景观设计。景观设计应有特色,并可适当扩大周边周边景观规模,预留部分发展空间。
二、关于酒埠江镇基础设施改造设计方案。会议审议认为,原则同意该方案。但方案需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1、明确权属情况。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应有“加减”手法,“加法”即对合法建筑进行改造设计;“减法”即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处理,不予改造设计。
2、穿衣戴帽方面。高标准,严要求。建设应一步到位,经得起历史考验,不宜过于节省投资。
(1)充分研究业态和空间形态,并相应地对建筑进行改造设计。
(2)主要构建、材料和颜色应根据建筑年代进行选择,分类实施。
(3)风格应多样化,但总体上应相互融合。
(4)分节点突出主题,并完善夜景设计、小品设计等。
(5)大型建筑:建筑立面要整体化;大面积墙面要有肌理设计,适当增加线条;屋檐和顶层应加强其整体性,可以增加装饰,但顶层的外装饰不宜太低;底层可适当增加骑楼装饰,注重招牌、橱窗设计;空调外机的格珊和阳台设计可采用不同方案,体现其多样性。
(6)居民建筑:建筑山墙面和大面积的白色墙体可以增加装饰线条,美化、丰富墙面。
(7)各部分节点应进行规划设计,并增加各段效果图。
3、景观方面。
(1)沿路景观:要简单大气、生态自然,不宜设计过多人工景观、假山等。景观空间应采用疏林草地景观,植物的布置自路向两边应依次为草地-点缀灌木-乔木群落,乔木应选择有季相变化的树种。
(2)出入口景观:人工化气息过重,过于堆积,应简单大气,以植物绿化为主。应作对景处理,不应规划为游览景点;建议在草地中设置石墙,石墙上雕刻标识、宣传语。
(3)街道景观:进一步加强街道景观的提质改造。
(4)路灯:灯杆颜色不宜采用白色,建议使用深灰色、铁灰色。
4、制定控制导则。方案确定后,应编制方案实施控制导则,对改造设计的高度、色彩和材料等进行有效控制。
与会人员:李 炜,余科建,皮奇志,蔡 鹏,易 溪,
曹 阳,石 峰,荣志刚,妙开大师。
记 录:王喜梅。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