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CZ-16号地块的规划条件
关于2017CZ-16号地块的规划条件
根据县政府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安排,同意对2017CZ-16号地块的土地及房屋进行处置。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对拟出让的2017CZ-16号地块的开发建设提出如下规划条件:
1、用地规划要求
1.1 用地位置:联星街道办事处望云路(详见用地红线图);
1.2 用地使用性质:商住;
1.3 用地面积:5.7亩(3798.99㎡)。
2、用地使用强度
2.1 容积率:<2.0。
3、建筑设计、交通出入要求
3.1 建筑设计要求
3.1.1 建筑使用性质:商业、居住;
3.1.2 建筑限高:地块内建筑总高度不高于24米(从室外地坪算起);
3.1.3 建筑退让距离:筑退让应同时满足消防、日照、环保、工程管线、建筑保护和空间环境等方面的要求;
3.1.4 建筑间距:地块内所有建(构)筑物与周边相邻建筑的间距及地块内的建筑间距应符合安全、消防、交通出入、日照等有关技术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2交通出入要求
3.2.1主要出入口方位:望云路;
3.2.2 配套停车位:配套停车位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4、城市设计要求
4.1地块内建筑形式应以现代风格为主,造型宜简洁明快。建筑色彩应与周边建筑环境、自然环境相协调。
5、人防设施要求
5.1按人防规范要求实施。
6、配套市政公用设施要求
6.1按照有关规定满足各项市政设施配套建设,做好竖向设计及各类管线规划,并与相关市政工程相衔接;
6.2按相关规范要求配置管理用房、公共活动场地和垃圾收集点。
7、其它
7.1地块内的地上地下公共设施如需改造,必须按规划要求和有关规定实施;
7.2该地块今后在进行拆旧改造时必须在符合总规和控详规的相关要求下退让道路用地,并按相关程序报批审定后方可进行建设。
8、遵守事项
8.1持本条件书委托具有符合承担本规划设计资质及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
8.2下阶段向本局申报修建性详规方案和建筑初步设计方案,本条件书是进行方案审查的依据;
8.3 本条件书附图一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有效期一年(从发出之日算起),逾期尚未进行土地招拍挂出让的,本条件书自行失效。
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