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攸县皇图岭镇城市综合体建设开发项目二期地块的规划条件
关于攸县皇图岭镇城市综合体建设开发项目二期地块的规划条件
根据攸县国土资源局的函,按照有关规划规范、标准,对拟出让的攸县皇图岭镇城市综合体建设开发项目二期地块提出如下规划条件。
1、用地规划要求
1.1 用地位置:攸县皇图岭镇(详见用地红线图);
1.2 用地面积:21104.02平方米;
1.3 规划用地使用性质:商住用地;
1.4 用地使用强度
1.4.1 容积率: <2.91,
1.4.2 建筑密度: <38.0%。
2、建筑设计要求
2.1 建筑使用性质:商住;
2.2 建筑规模:建筑总面积61412.0㎡(以审定的建筑设计方案为准);
2.3 建筑限高:≤36米(从室外地坪算起);
2.4 建筑后退用地边界距离
2.4.1 北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少于3米;
2.4.2 东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少于3米;
2.4.3 南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少于6米;
2.5 建筑间距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3、城市设计要求
4、绿化要求
4.1 绿地率:≥25.0%。
5、交通规划要求
5.1 主要出入口方位:机动车北、东側,人西側
2 停车位:0.6车位/户。
6、配套市政公用设施要求
6.1 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配套消防设施;
6.2 垃圾收集点不少于3个。
7、遵守事项
7.1 下阶段向本局申报修建性详规方案和建筑初步设计方案,本条件书是我局审查方案的依据。
7.2 按本条件进行规划设计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提供图纸两份,光盘一份供审查。
7.3 本条件书一式两份,有效期一年,逾期自行失效。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