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攸州工业园2018-03号地块的规划条件
关于攸州工业园2018-03号地块的规划条件
攸州工业园2018-03号地块用地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批,按照县人民工作安排及土地供应计划,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对攸州工业园2018-03号地块提出如下规划条件:
1、用地规划要求
1.1用地位置:攸州工业园禹王路以南(详见用地红线图);
1.2规划用地面积:132.14亩(88091.98㎡);
1.3规划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2、用地使用强度
2.1 容积率:不小于0.8、不大于1.2;
2.2 建筑密度:不小于30%、不大于50%。
3、建筑设计、交通出入、绿化要求
3.1 建筑设计要求
3.1.1 建筑使用性质:厂房、综合楼;
3.1.2 建筑限高:地块内建筑高度不高于20米(从室外地坪算起);
3.1.3 建筑退让距离:地块内建筑退让用地红线应同时满足消防、日照、环保、电力、工程管线、建筑保护、水利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3.1.4 建筑间距:地块内所有建(构)筑物与周边相邻建筑的间距及地块内的建筑间距应符合安全、消防、交通出入、电力、日照等有关技术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2 交通出入要求
3.2.1 交通出入口方位:北侧;
3.2.2 配套停车位:按工业用地相关规范要求配置。
3.3 绿化要求
3.3.1 绿地率:不小于10%、不大于20%。
4、城市设计要求
4.1地块内建筑体量造型、立面色彩应与周边空间环境和建筑环境相协调。
5、配套市政公用设施要求
5.1按照有关规定满足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做好竖向设计及各类管线规划,并与相关市政工程相衔接。
6、人防设施要求
6.1 按人防规范要求实施。
7、其它
7.1地块内的地面地下公共设施如需改造,必须按规划要求和有关规定实施。
8、遵守事项
8.1持本条件书委托具有符合承担本规划设计资质及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
8.2下阶段向本局申报修建性详规方案和建筑初步设计方案,本条件书是进行方案审查的依据;
8.3 本条件书附图一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有效期一年(从发出之日算起),逾期尚未进行土地招拍挂出让的,本条件书自行失效。
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