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城新区2018-05号地块用地的规划条件
关于东城新区2018-05号地块用地的规划条件
按照县国土局关于调整东城新区2018-05号地块规划条件的函和县政府批准同意意见,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对东城新区2018-05号地块规划条件调整如下:
1、用地规划要求
1.1 用地位置:攸县东城新区迎宾大道与太和路交叉口东南(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1.2 规划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184.6亩(123068.2㎡);
1.3 规划用地使用性质:商住用地。
2、用地使用强度
2.1 容积率:<2.5,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8%;
2.2 建筑密度:<25%。
3、建筑设计、交通出入、绿化要求
3.1 建筑设计要求
3.1.1 建筑使用性质:商业、居住;
3.1.2 建筑限高:地块内建筑限高100米以下(从室外地坪算起);
3.1.3 建筑退让距离:地块内建(构)筑退让迎宾大道道路红线不少于26米,退让东、南侧用地红线不少于5米,退让西侧用地红线不少于10米。地块所有建(构)筑退让用地红线应同时满足消防、日照、环保、工程管线、建筑保护和空间环境等方面的要求;
3.1.4建筑间距:地块内所有建(构)筑物与周边相邻建筑的间距及地块内的建筑间距应符合安全、消防、交通出入、日照等有关技术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临街建筑面宽之和不得大于相应用地红线长度的60%;
3.2 交通出入要求
3.2.1 交通出入口方位:车行:东侧、西侧;人行:南侧、北侧;
3.2.2 配套停车位:居住配套停车位不少于1车位/户,商业配套停车位不少于1.0车位/100㎡,地面停车位数量不超过总停车位的30%;
3.3 绿化要求
3.3.1 绿地率>30%,集中绿地应临城市道路开敞设置且面积不得少于建设项目绿地面积的20%。
4、城市设计要求
4.1地块内建筑形式应以现代风格为主,造型宜简洁明快。建筑色彩应与周边建筑环境、自然环境相协调。
5、配套市政公用设施要求
5.1按照有关规定满足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做好竖向设计及各类管线规划,并与相关市政工程相衔接;
5.2 按相关规范要求配置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幼儿园和垃圾收集点。
6、人防设施要求
6.1 按人防规范要求实施。
7、其它
7.1地块内的地面地下公共设施如需改造,必须按规划要求和有关规定实施。
8、遵守事项
8.1持本条件书委托具有符合承担本规划设计资质及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
8.2下阶段向本局申报修建性详规方案和建筑初步设计方案,本条件书是进行方案审查的依据;
8.3 本条件书附图一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有效期一年(从发出之日算起),逾期尚未进行土地招拍挂出让的,本条件书自行失效。
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