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攸储11号地块黄泥塘普通住宅小区的规划条件
攸自然资条〔2020〕61号
县人民政府拟对攸储11号地块黄泥塘普通住宅小区进行出让,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规范要求,根据2020年11月24日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对攸储11号地块黄泥塘普通住宅小区提出如下规划条件:
1、用地规划要求
1.1 用地位置:攸县联星街道高岭社区;
1.2 规划用地面积:总面积48809.37㎡(73.21亩)。
2、用地使用性质
2.1 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性质,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6%)。
3、用地使用强度
3.1 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2.2;
3.2 建筑密度:不大于20%。
4、建筑设计、交通出入、绿化要求
4.1.1 建筑使用性质:住宅、商业及配套用房;
4.1.2 建筑高度:地块内建筑限高100米以下(从室外地坪算起);
4.1.3 建筑退让:地块内建筑退让东侧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退让西侧用地红线不小于13米,退让北侧用地红线按符合北边相邻地块日照间距要求的一半控制且不少于13米。地块所有建筑退让应同时满足消防、日照、环保、工程管线、建筑保护和空间环境等方面的要求;
4.1.4建筑间距:地块内所有建筑与周边相邻建筑的间距及地块内的建筑间距应符合安全、消防、交通出入和日照等有关技术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临街建筑面宽之和不得大于相应用地红线长度的60%;
4.2 交通出入要求
4.2.1 交通出入口方位:东、南侧;
4.2.1 交通组织:对外交通要求方便出入且应与市政道路衔接顺畅,不影响市政道路交通。内部道路系统应结构清晰、分级明确,并满足消防转弯半径要求;
4.2.2 配套停车位:居住配套停车位不少于0.7车位/户,商业配套停车位不少于1.0车位/100㎡,地面停车位数量不超过总停车位的40%;
4.3 绿化要求
4.3.1 绿地率:不小于30%。
5、城市设计要求
5.1地块内建筑形式应以现代风格为主,造型宜简洁明快。建筑色彩应与周边建筑环境、自然环境相协调。
6、配套市政公用设施要求
6.1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做好给水、排水、环卫、电力电信等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竖向设计,并与相关市政工程相衔接;
6.2按相关规范要求配置物业管理、便民服务、文体、环卫等设施和用房。
7、减灾防灾要求
7.1按消防、人防、环保、气象、防洪、抗震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执行。
8、其它
8.1地块内的地面地下公共设施如需改造,必须按规划要求和有关规范实施,涉及军事、国家安全的须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执行。
9、遵守事项
9.1 持本条件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9.2下阶段向本局申报修建性详规方案和建筑初步设计方案,本条件是进行方案审查的依据;
9.3 本条件未涉及的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9.4 本条件与规划用地红线图合并使用,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有效期一年(从发出之日算起)。逾期尚未进行出让的,本条件自行失效。
攸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