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阳-炎陵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攸县分输站用地的规划条件
攸自然资条〔2021〕33号
县人民政府拟对衡阳-炎陵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攸县分输站用地进行出让,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规范要求,根据2021年9月16日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对衡阳-炎陵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攸县分输站用地提出如下规划条件:
1、用地规划要求
1.1 用地位置:攸县春联街道双丰社区(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1.2 规划用地面积:用地面积15.2亩(10137.22㎡)。
2、用地使用性质
2.1 用地性质:公用设施用地。
3、用地使用强度
3.1 容积率:不大于0.3;
3.2 建筑密度:不大于35%。
4、建筑设计、交通出入、绿化要求
4.1.1 建筑使用性质:天然气分输站及配套用房;
4.1.2 建筑高度:地块内建筑限高10米以下 (从室外地坪算起);
4.1.3 建筑退让:地块内所有建筑退让应且同时满足消防、日照、环保、水利、工程管线、建筑保护和空间环境等方面的要求;
4.1.4建筑间距:地块内所有建(构)筑物与周边相邻建筑的间距及地块内的建筑间距应符合安全、消防、交通出入和日照等有关技术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2 交通出入要求
4.2.1 交通出入口方位:西侧;
4.2.2 交通组织:对外交通要求方便出入且应与市政道路衔接顺畅,不影响市政道路交通。内部道路系统应结构清晰、分级明确,并满足消防转弯半径要求;
4.2.3 配套停车位: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4.3 绿化要求
4.3.1 绿地率:不小于15%。
5、城市设计要求
5.1地块内建筑形式应以现代风格为主,造型宜简洁明快。建筑色彩应与周边建筑环境、自然环境相协调。
6、配套市政公用设施要求
6.1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做好雨污分流、垃圾分类、给水、电力、电信等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竖向设计,并与相关市政工程相衔接;
6.2按相关规范要求配置各类管理和辅助用房。
7、减灾防灾要求
7.1按消防、人防、环保、气象、防洪、抗震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执行。
8、其它
8.1地块内的地面地下公共设施如需改造,必须按规划要求和有关规范实施,涉及军事、国家安全的须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执行。
9、遵守事项
9.1 持本条件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9.2下阶段向本局申报修建性详规方案和建筑初步设计方案,本条件是进行方案审查的依据;
9.3 本条件未涉及的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9.4 本条件与规划用地红线图合并使用,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有效期一年(从发出之日算起)。逾期尚未进行出让的,本条件自行失效。
攸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