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助企纾困 > 减税降费

 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nyx.gov.cn 更新时间:2022-11-07 访问量: [打印] [关闭] 字体大小: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

 

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就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2022101日至202212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二、《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包括耕地开垦费、污水处理费等14项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

三、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切实落实缓缴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特此公告。

 

附件: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928


  附件: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




一审:丁昶辉

二审:陈爱民

三审:张叶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