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行动||全力推进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自2021年至2023年7月底以来,攸县聚焦农村饮水安全,借助“利剑”行动的东风,采取高位推动、加大投入、精准施策、科学治理、强化监管等一系列举措,全力推进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建立健全水源地饮水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为助推我县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饮水安全保障。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攸县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相关政策,把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列入全县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之一。全县共完成42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19个乡镇级“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21个村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等工作。为进一步保障全县饮水安全,消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有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水缸子”安全起到了关键作用。
二、主要做法
(一)强力推进,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和推进,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多频次调度和现场督导。全县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将工作责任明确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村级,坚持一项一项抓落实,一步一步抓推进,一件一件抓成效。二是加强帮扶指导。县直相关部门深入基层,加强对基层和一线的指导服务,及时给予政策、措施、方法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遇到难点问题,及时取得上级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县对部门、县对乡镇(街道)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季考核。严格执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对进展缓慢、没有达到序时进度的项目,及时下发督办函,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提请县政府约谈,以硬目标倒逼硬措施,以严考核倒逼严落实。
(二)精准施策,开展整治。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了《攸县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排查出的问题,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整治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强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将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来抓,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实行一个水源地一个责任人,全面压实各个职能部门、相关乡镇(街道)、村级的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三是狠抓整治进度。县生环委办紧盯目标任务,督促各相关部门单位提前谋划早部署,狠抓时间促进度,助推工作往前赶,我县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于7月底已全部完成并销号,较省厅定的时间提前2个月。
(三)强化保障,抓成效。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积极申报国家专项治理资金,近三年来共申请专项资金1340万元(其中乡镇级千吨万人840万元,村级千人以上500万元)用于专项治理工作,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强化技术保障。为了不延误治理时机,保障治理效果,通过招投标,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公司对水源地开展精准施工,并及时跟进指导,切实保障整治质量和效果。三是强化整治效果。严格按照销号的工作要求,严把销号关,严防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并将饮用水水源地纳入日常巡查,完善后期管理长效机制,对农村千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实行“一月一监测”,确保长治久效,水质达标。
三、整改成效
我县借助“利剑”行动的契机,加力加速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攻坚,统筹打好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工作“组合拳”。做到措施得力,工作精细,质量精致,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让绿水青山真正变成金山银山,为全市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攸县经验。
(一)环境效益显著。近几年来,通过开展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整治环境问题100余个,取缔采砂场2个、游动采砂船8艘;取缔砂石码头2个,关闭临河餐饮店4家,建设提升泵站1座,污水处理站1套,共设置界牌界标350块,交通警示牌78块,宣传牌42块,防护隔离网25721米,建设四格净化池1168套,交通穿越应急收集池4个,完成生态修复面积达1800m2。通过整治,有力改善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提高了全县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了水源地水质,为实现我县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二)经济效益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具有间接、隐蔽和分散的特点。一是有利于促进我县乡村美丽建设。治理工程的实施将促使当地饮用水水环境改善,环境资源、投资价值的提升,增加投资机会。二是减少饮水安全隐患。降低因饮用水污染而造成的饮水安全隐患,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三)社会效益明显。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程实施后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进一步加强了水生态、水安全宣传教育,培育加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引导更多村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构建全民参与的大环保格局,并形成了省市统筹、县级推进、乡镇实施、村级负责的良好工作氛围,为进一步落实基层生态环保治理责任,充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模式奠定了良好基础。从而为我县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能稳定达到Ⅱ类以上水质标准,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有了可靠的安全保障。(胡建设)

(攸县莲塘坳镇下洞村岭上屋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图)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
2023年11月7日
一审 胡建设 二审 刘志双 三审 付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