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重点县项目遴选实施主体的通知
攸发改发〔2024〕4号
攸县发展和改革局
攸 县 财 政 局
关于开展2023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
重点县项目遴选实施主体的通知
各粮油收储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规范推进攸县2023-2025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重点县项目建设,确保省级财政资金规范、合理、科学使用,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示范效应,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攸县2023年“优质粮油
工程升级版”重点县项目遴选实施主体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请在2024年1月25日前报送至县发改局粮食调控股,联系人:吴丹,电话:18975393677,逾期一律不受理。
附件:1、攸县2023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重点县项目遴
选实施主体申报指南
2、攸县2023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重点县项目遴
选实施主体申报表
攸县发展和改革局 攸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5日
附件1
攸县2023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重点县项目遴选实施主体申报指南
根据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21〕177号)、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湘粮产〔2023〕57号)等文件精神和湖南省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系列决策部署以及《攸县“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具体要求,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进全县粮油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不断提升粮油产业质量和效益,公开、公平、公正遴选攸县“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政策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为宗旨,以中央、省、市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为指引,以“六大提升行动”为抓手,按照国家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和省委省政府打造“湖南省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的工作要求,大力推动攸县粮油产业绿色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初步形成具有攸县特色的现代粮油产业经济体系。
二、支持范围
(一)绿色仓储类。
鼓励和支持国有粮食仓储企业实施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依托现有的粮食仓储设施,进行绿色仓储功能提升,升级改造,提升现有仓房的气密和保温隔热等关键性能;建成低温或准低温原粮库,开展绿色储粮示范;完善检化验设备,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国有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专项不得列入建设范围。
(二)粮油加工类。
择优选取2-4家发展潜力强,实施方案切实可行的粮油加工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根据《攸县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和企业自身发展实际,重点实施粮食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行动、粮食质量追溯提升行动、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行动、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行动等。实施主体应突出重点,不要求面面俱到。
(三)产后服务中心类。
以提供“五代”服务为基本服务内容,每年支持1-2家农民农业专业合作社新建或提质改造产后服务中心,主要是以通过整合现有仓房、设施资源为重点,改造提升功能,完善清理、输送、干燥、通风、运输、加工、临时存储等功能。一般不得新建仓容。鼓励采用先进的粮食处理新技术、新设备。
三、财政支持方式及相关条件
(一)财政支持方式。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进行支持。绿色仓储类项目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申报项目实际投入的50%;粮油加工类和产后服务中心类项目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申报项目实际投入的30%。
(二)禁止性要求。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补助项目前期费用、人员培训等难以核定的项目支出,不得用于补助劳务工资等成本性支出,不得用于补助办公用房、土地购置及租赁费、职工宿舍等非生产性支出,不得用于休闲旅游观光农业、休闲特色小镇、博物馆、接待中心、专家楼、生活设施、综合服务区和订单基地建设等其他支出,非粮油类项目以及运行费用不得纳入本项目支持范畴。
四、申报条件
(一)绿色仓储类实施主体申报条件。
仅限于县属国有粮食收储企业。
(二)粮油加工类实施主体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在攸县注册、纳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油直报系统报送统计报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级以上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级的企业。
2.申报主体有注册商标和品牌,优质粮油的市场开拓能力强,有线上线下销售渠道。
3.申报主体资产负债率低于70%。
4.申报主体近3年来经营状况良好,企业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5.申报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
6.申报主体必须提供2022年度审计报告和2023年度11月份财务报表。
7.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并获得相关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近3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及安全生产事故。
8.申报主体实施方案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清晰,措施具体可行,带动作用明显,且年度用于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项目建设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
(三)产后服务中心类实施主体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是在攸县注册、县级以上示范社等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申报主体近3年来或自成立以来经营状况良好,建设资金充足。
3.申报主体日烘干能力不得低于80吨/批次且烘干机组不少于5台(含前期已具备的烘干能力)。
4.申报主体土地流转面积不少于500亩,社员不少于10户。
5.新建项目必须有项目备案和土地使用手续。
6.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核算的单位,不支持打捆申报,几个主体联合申报的不予支持。
7.同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建设时间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六、申报资料
1.企业申请参与攸县“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重点县项目建设的请示文件及申报表;
2.企业基本概况:包括企业的人员情况、资产结构、财务管理、资金运行、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资料。
3.企业参与攸县“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主要内容、总体目标和分年度目标、项目清单、资金筹措、时间进度、预期效果、保障措施等。实施目标做到可量化可考核,项目清单确保可落地可实施,投资规模确保可落实有效益。
4.项目进展情况:立项批文、现场照片、资金支出明细表、重要事项的合同、发票和转账凭证。产后服务中心类项目还需提供2023年度土地流转面积证明;粮油加工企业还需提供2023年度基地建设和订单生产证明。
5.相关资质证明: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证明,2022、2023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商标类证明,纳税证明,龙头企业证书,近三年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参与扶贫、爱心贡献等相关获奖证书等,保障措施证明等。产后服务中心类项目还需提供代服务证明材料。
6.社会认可度证明:按照为当地增加税收、增加工作岗位、增加农民收入等要求,提供企业所在地乡镇或村级政府支持项目申报的证明材料。
7.承诺书:企业3年内未发生严重质量安全事故、未受行政处罚的承诺书;申报材料真实性及申报项目未享受其他财政补贴的承诺书。
七、申报程序
1.县发改局通过攸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关于开展攸县“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重点县项目遴选实施主体的通知》。
2.参选企业按照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县发改局提交真实有效的申请资料。
3、县发改局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遴选。
4、遴选结果在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
八、相关说明
1.对于虚报不实、恶意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取消本项目的申报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财政资金。
2.未能通过年度专项审计或造成攸县“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重点县项目年度整体绩效评价未能通过的实施主体,后续3年内不得申报我县所有产业补助类相关项目。
3、遴选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攸县纪委监委监督下进行。
附件2
攸县2023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
重点县项目遴选实施主体申报表
申报企业:
序号 | 企业名称 | 项目类型与建设主要内容 | 建设起止年限 | 总投资/万元 | 预期达到的效果 | 备注 |
注:项目类型包括:粮油储备类、粮油加工类和产后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2023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重点县项目遴选实施主体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