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谭桥街道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攸谭街河委发〔2024〕1号
攸县谭桥街道河长制工作委员会
关于调整谭桥街道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的
通 知
各社区(村)党(总)支部、居(村)委会:
因工作调整,特调整街道河长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委会)。现将河委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总 河 长: 陈 鹏 党工委书记
总 河 长: 朱洪亮 办事处主任
河 段 长: 郭 希 党工委副书记
李 珍 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欧 亮 纪工委书记
陈望新 党工委委员
文 款 党工委委员
过基雄 党工委委员
刘慧青 党工委委员
贺亚妮 办事处副主任
陈何慧 办事处副主任
夏峰波 主任科员
陈爱琼 主任科员
成 员: 贺颜胜 河长办主任
孙志科 财贸村账办主任(财政所长)
陈 亮 司法所长
皮华云 社会综治办主任
谢锦波 人居环境办主任、环保站长
刘 恒 国土城建办主任
陈志信 乡村振兴办主任
刘 嫘 文化站站长
文金祥 水管站站长
向跃凤 林业站站长
冯 嵩 派出所所长
武雪仔 畜疫站站长
张建华 谭桥社区支部书记
陈企新 谭桥社区支部委员
王秋林 流和社区支部书记
彭永胜 东塔社区支部书记
胡 义 万美村支部书记
周明华 东联社区支部书记
李 毅 马址陂村支部副书记
王四龙 苏洲村支部书记
李黄德 大和村支部书记
陈凤飞 竹丰社区支部书记
李亮亮 苏江村支部委员
武志华 谭洲社区支部书记
胡 雄 谭洲社区支部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农村办,贺颜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社区、村支部书记为村级河段长。
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河长办:负责“河长制”全部工作的考核考评,指导、监督、制度的落实。
农业办:负责水资源管理保护和水功能区水量水质监测,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黑臭水体整治,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护和河流水工程建设,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行为。
人居环境办:负责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加强生活、生产、餐饮垃圾管理,规范垃圾集中处置,依法查处任意倾倒垃圾行为。
综治办:负责协调、会同相关站办或单位联合开展涉水联合执法,包括水政执法、林业执法、国土执法、渔政执法以及与公安部门开展涉水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等,协调和处理矛盾纠纷。
国土所:负责指导各村做好河流治理项目用地保障,开展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河流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林业站:负责指导、监督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以及河库沿岸山林修复和湿地的保护、管理工作,加强对林木采伐作业的监管。
畜疫站:负责指导、监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禁养区坚决禁止生猪、网箱等养殖;负责陆域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依法查处违规渔业行为。
水管站:负责监督全镇范围内的水资源管理,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文化站:负责河长制的宣传工作。
派出所:负责河道治安工作,协助管理河长制公示牌。
攸县谭桥街道办事处河长制工作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
(一审:贺颜胜;二审:李珍;三审:朱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