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暖人心,锦旗相赠显真情
2025年5月初,郭某发现邻居砍伐其自留山上的竹子进行出售,于是双方对砍伐的竹林地林权归属产生纠纷。在接到报告后,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当地政府一起赶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纠纷双方均持有八十年代自留山证,自留山证四至均为文字描述,没有附图,致使双方对各自的自留山界线不是十分清楚。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实地踏勘,再结合组集体山林权证记载的四至范围,发现邻居确实存在越界砍伐郭某自留山的竹子。对此,经办人员向郭某邻居耐心解释八十年代填证时的特殊性以及组集体山林权证四至的描述,最终该邻居承诺越界砍伐的竹子销售款归郭某,现已赔偿到位。
6月5日,鸾山镇南岸村两位村民早早的在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股办公室门口等候,在看到相关工作人员后,立即说道“感谢你们为我们解决林权纠纷,帮我们解决了一大难题!”,同时把手里印有“依法公正办事,明辨是非为民”的锦旗递到工作人员手上,真诚感谢我局工作人员为其公正调处林地权属纠纷。

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局将继续秉持依法公正、热情服务的态度为基层化解权属纠纷、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一审:谢志敏
二审:高方
三审:陈水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