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联星街道办事处关于废止《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决定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维护法制统一,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党工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攸联街办发〔2021〕25号)、《关于印发〈联星街道总部经济发展扶持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攸联街办发〔2024〕7号)予以废止,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攸县联星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30日
一审:张九淼
二审:杨再林
三审:王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