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攸县2024年稻田杂草综合治理示范主体的通知
为集成示范稻田杂草综合治理技术,辐射带动全县稻田杂草治理水平提升,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稻田生态安全,计划依托水稻种植新型经营主体建设1个稻田杂草综合治理示范区,承担主体以公开申报的形式遴选。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建设综合运用农业措施、机械除草、化学除草等的杂草综合治理示范区,示范区实现杂草防治效果90%以上,杂草数量大幅减少,危害显著减轻,化学除草剂用量比农民自防区减少。
二、建设内容
示范区要将以下技术措施全部按要求应用到位,我局将对以下技术措施的落实进行考核检查。对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示范效果好的,给予6万元的奖补资金。
1.及时翻耕灌深水。早稻收割后立即翻耕平田并灌水淹没土壤,保持一周再进行机插。
2.人工捞除杂草种子。在稻田灌水蓄水期,使用尼龙网等工具对水稻田内的漂浮杂草种子进行捞除,每2天打捞一次,至少3次,以减少杂草种子库。
3.科学化学除草。机插当天,用无人机喷施化学除草剂,化学除草剂必须选用高效除草剂。
4.合理管水。插秧后田间保持水层4-5cm,7天后灌深水7cm以上,保持水层15天,通过水层深度控制稻田杂草。
5.机械除草。示范区田埂及周边杂草采用机械或人工除草,不用化学除草剂。
三、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攸县范围内从事水稻生产且试验示范积极性较高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
四、申报条件
1.计划双季晚稻种植面积100亩以上;
2.为便于观摩和技术措施的落实,承担示范的双季晚稻田块要交通便利、成块连片、田容田貌较好、排灌配套、无低洼田;
2.示范区7月18日前能收割早稻,可以接受早稻收割后再灌水7天才进行晚稻移栽;
3.至少育有100亩以上的晚稻机插秧,示范区栽插方式为机插;
4.工作配合度高且辐射带动能力强,具有良好的示范效益;
五、申报程序
申请稻田杂草综合治理示范区的实施主体如实填写《2024年攸县稻田杂草综合治理示范区申报表》(附件1)(申报表须由种植地所在乡镇(街道)审核盖章),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如土地流转合同、营业执照、示范区和机插秧育秧现场照片等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申报主体为1个则直接由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拟定项目示范区,审查合格的申报主体为多个的,则先由专家评审后再经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拟定项目示范区,并在县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示范区,并签订示范区共建协议。
六、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7 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工作要求
项目实施主体须严格记录农事生产活动,按共建协议要求积极落实翻耕灌水、捕捞杂草种子、合理管水、科学化学除草、机械除草等技术措施,并以拍照打卡的形式对关键时期的技术完成情况进行汇报。
攸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日
一审:旷进南
二审:何刘波
三审:周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