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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子项目申报及遴选实施主体遴选的通知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nyx.gov.cn 更新时间:2025-04-25 访问量: [打印] [关闭] 字体大小:


有关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工作的部署要求和《202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主要政策》精神,我县启动202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申报及实施主体遴选工作。请各镇根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要求及时组织镇域内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抓紧时间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202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 攸县202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书

 

 

                                  攸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

 

202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项目申报指南

 

一、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该项目补助资金来源为省级衔接资金,省级补助资金最高3000万(2025、2026年各1500万元)。其中,项目批复后,当年先行补助1500万元,余下补助资金根据第二年的一期建设验收情况进行安排。

二、申报区域范围及主导产业

根据省级产业园主导产业相对集中连片,具有较强竞争优势,控制在全县2—5个乡镇,园区内至少有2家省级及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要求,确定本次申报项目实施区域为:网岭镇、新市镇、石羊塘镇、桃水镇4个镇域范围内。主导产业为大豆(含大豆种植、香干(豆腐)豆制品加工)。

三、申报对象

从事大豆种植、加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经营主体,自愿申请参与承担202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具体项目实施建设,从事大豆种植、加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经营主体,子项目实施主体数量不超过15家。具体要求如下(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注册地点位于攸县县域内,项目建设地点在上述4个镇范围内,经营主业为大豆种植、或香干(豆腐)加工产业,具有持续经营管理能力。

    (二)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与农户建立良好的利益联结机制,资金支持实施主体力度与俩农贷弄联农带农责任相匹配。原则上每个子项目联农带农方式不得少于3项,且要建立联农带农台账,保留必要的佐证资料。

(四)申报补助的建设内容项目须为省级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期内的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且应在项目实施规定时间内前完成项目建设并提交项目验收申请。

(五)申报单位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不得以同一项目建设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套取专项资金,不得以旧抵新。项目申报时,申报实施主体必须出具未列入失信、涉黑涉恶单位(或个人)承诺函证明。

(六)科研实力较强,与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签订科研合作协议的经营主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七)鉴于项目区内联农带农户数要求应达总农户数50%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参与大豆种植基地建设。

四、财政资金使用相关要求

(一)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与实施主体配套资金比例达1:1以上。财政资金支持方式为采取先建后补方式。

(二)省级财政资金不得用于衔接资金负面清单,不得撒胡椒面、搞平均分配,子项目总数控制在15个以内;不得发展休闲农业;不得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其他项目资金支持内容重复;不得用于“三保”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持单个企业的资金不得超过奖补总资金的20%。

(三)省级产业园项目建设中形成的资产要按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在申报书中对权属、管理责任及管护经费予以明确。鼓励将投入的省级衔接资金优先形成固定资产,并科学合理确定权属。其中,确权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要在充分尊重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完善收益分配方式。

(四)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现代产业园各实施主体须建立产业园建设项目专户专账。

五、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截止2025年5月12日,项目申报主体须提交《攸县202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2)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土地承包合同、建设用地证明、单位资质荣誉、带动农户证明等),经所在地镇政府初审同意后,报送至攸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规划发展规划股(联系人:陈倩雯,联系电话:15096366349),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档和纸质申报材料须保持一致,同时报送。

(二)项目审定。由攸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初步确定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子项目及实施主体,对审核通过的子项目及实施主体报县政府审定。对审定项目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的项目无异议的正式确认为作为攸县202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子项目,相关申报主体正式确定为项目和实施主体。

    六、其他要求

1. 项目申报实施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配套资金需足额到位,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等行为,可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撤销补助项目、追缴项目补助资金和5年内取消农业产业类项目申请资格的处理,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2. 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请各相关乡镇加强对辖区内项目实施监管,督导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和进度安排推动项目落地。

 

 

附件2

 

攸县202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项目建设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申报日期:                                    

 

 

 

 

 

 

 

 

 

 

 

 

目   录

 

1. 攸县202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请表

2. 攸县202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实施方案

3. 攸县202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实施主体承诺书